| 案由: | 加强区内居民小区整体环境督导监管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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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次: | 十二届五次 |
| 领衔人: | 陈晓东 |
| 附议人: | |
| 承办单位: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协办单位: | 区住建局 |
| 处理情况: | 尊敬的陈晓东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小区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您在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强区内居民小区整体环境督导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后,我们十分重视,第一时间会同区住建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余杭区内居民小区生态环境变好但随之而来出现野猫增多以及长期存在的遛狗不拴绳、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高空抛物等问题,确实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诸多困扰。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犬类主管部门,遛犬不栓绳的事项一直是我们文明养犬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局日常犬类管理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加强流浪犬只收容工作。通过对流浪犬、弃养犬的集中收容,不仅方便管理,且犬只出入、处置均有登记造册,确保有迹可循,准确掌握收容犬只情况,促进犬只执法管理工作;二是积极引导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要求属地镇街综合执法队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执法进社区一站式服务活动,做好文明养犬的正向引导工作;三是加强行政管理区域涉犬执法工作。通过前期文明养犬规范社区建设工作,将“物业-网格员-社区-执法中队”四位一体,分层管控模式向全区推广,确保日常犬只管控中有一线物业、网格员管理,违章违法有执法中队查处,涉犬纠纷有社区工作人员协调,使犬只各种情况下都有人管,有人解决。 区住建局作为物业企业主管部门,会积极配合相关工作开展: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物业企业对小区内各类环境秩序问题开展自查,配合相关单位开展野生动物处理,强化对居民基本生活常识的宣传,针对小区内遛狗拴绳、禁止随地吐痰等行为结合实际,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指导物业企业管理总部围绕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安全管理等重点对企业在管的住宅小区项目开展考查指导,督促问题整改,将考查情况与项目负责人工作绩效直接挂钩。 二是加强实地检查。督促镇街指导社区组织工作人员、网格员、志愿者等工作力量开展实地检查,狠抓问题整改。镇街每季度同步对辖区内住宅小区环境秩序及安全隐患问题开展实地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听取居民意见,指导社区进一步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相关检查情况纳入物业企业项目管理实地考核。 三是强化行业监管。区住建局通过发挥住房中心分中心属地延伸作用,每月对住宅小区环境秩序情况开展随机抽查,并就前期督查发现问题开展“回头看”。抽查发现问题督促镇街落实闭环整改,做好问题分析研判,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同时,把物业企业在小区环境治理工作中的表现,作为推荐市、区两级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的重要参考,激励物业提升服务质量,助力打造和谐美好的小区环境。 在此,再次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支持,也期待您继续建言献策,共同让余杭区居民小区更宜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