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谢菲,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伍迪中心1幢825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215449号。

权利人:肖军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新明半岛雨径轩3幢1单元402室,产权证号: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33241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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