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余杭区独角兽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经信〔2022〕81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属地初审、第三方审计及部门审核,拟兑现2023年度余杭区独角兽、准独角兽企业研发补助资金共计2763.04万元(详见附件),现按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9月17日-9月23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公平,匿名异议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区经信局:0571-89515947
区财政局:0571-89516178
杭州市余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余杭区数字经济局)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
2025年9月17日